DO-160G標準防噴水試驗機是一種專門用于測試航空機載設備在遭受噴水或滴落液體影響時的防水性能的設備。這種試驗機遵循RTCA/DO-160G標準,該標準規(guī)定了機載設備環(huán)境條件和試驗程序,特別是第10章中關于防水性的要求。
主要特點和要求包括:
1.設備分類:R類設備是指安裝在可能受到大風雨或會從任何角度受到水噴灑的位置的設備。這些設備需要通過防噴水試驗程序。
2.試驗目的:試驗用于確定設備是否能經受住噴灑或滴落到其上面的液體水的影響或水凝結的影響,但不用于驗證氣密密封設備的性能。
3.試驗條件:設備應按照制造商的規(guī)范安裝,并處于工作狀態(tài),經受來自噴頭中水的噴淋。水應垂直噴向設備性能標準中說明的最薄弱面,每個面應經受不少于15分鐘的噴淋。
4.噴頭要求:噴頭距受試面的距離不小于2.5米,噴水量應大于450升/小時。
5.試驗結束:試驗結束時,需要確定設備是否符合有關設備性能標準。
6.自動化測試:整體式結構的試驗機可以自動進行測試,無需操作人員手持噴槍,固定好樣品后即可開始測試,噴槍自動上下擺動以確保樣品的受水面全部都能噴到水。
這種試驗機對于確保航空電子設備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至關重要,它幫助制造商和測試實驗室驗證產品是否滿足嚴格的航空工業(yè)防水標準。